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汤阴县法院:正月十五为农民工“讨薪”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6-02-23 16:37:41


    2月22日,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快速调解了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讨回”了公平正义,取得了较好效果。

    原来,2015年2月,王某在四川某地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李某等三人就跟随王某在该工地从事建筑事务工作,到年底经结算王某尚欠李某等三人九千余元工资款。后经李某等三人多次索要,王某却长期不在家,电话也不接,一直避而不见。无奈,李某等三人只好来到瓦岗法庭法庭起诉王某,要求王某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瓦岗法庭工作人员在收到起诉状后,快速办理了立案手续。在对李某等三人进行安抚的同时了解到,因适逢正月十五被告王某正好在老家,遂及时驱车赶往被告王某老家进行现场调解。王某看到法官在正月十五来到他家,本身已感到十分惭愧,同时在法官晓之以理,道之以德地说服教育和感化下,最终表示愿意在23日上午将拖欠的工资款结清。23日上午,当农民工李某拿到自己的工资款后,激动地握住主审法官的手说:“没想到汤阴法院对农民工的案件这么重视,正月十五还下乡为我们调解案件,这么快就把工资追回来了,真是不知怎么感谢你们才好啊!”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3135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