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星期日,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的法官通过加班加点地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受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4月,张某受雇于孟某从事楼房水电安装工作,5月15日晚上,张某在楼房挑台施工时,因夜晚天黑,不慎从高处摔落受伤。孟某把将张某送到医院救治,在为其垫付医药费7000元后,再也不管不问。为此,张某将孟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首先积极帮助原、被告理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责任,让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但由于适逢年关,各项审判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法官很难抽出多余时间坐下来调解,但考虑到目前张某连过年都有经济困难的现状,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周日的时间将案件调解,及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在原有调解方案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积极寻求化解途径,又为当事人提出多个解决方案,经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直调解意见,即被告孟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4500元。至此,该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及亲友向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