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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得调解 孙女孝心有留存

  发布时间:2015-12-21 16:32:30


    近日,经过汤阴法院城关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一起因分割遗产而产生的婆媳纷争得到了妥善解决,本着照顾老年人的公平原则,现年76岁的原告李老太太顺利拿到了继承其子的35000元继承款。婆媳之间虽然没有完全化干戈为玉帛,但调解的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十年前,原告长子牛某去世。今年,牛某的儿子也不幸去世。原告李某与被告宋某(牛某之妻)因长期的婆媳积怨发生矛盾,原告将其儿媳宋某及孙女诉至汤阴法院,要求分割牛某的遗产。经法院查明,牛某的主要遗产是一套自建房,被告宋某此前虽将该房屋出卖,但因原告起诉,该房屋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按照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房屋价格15万元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李某应分得遗产18 750元。该案承办法官考虑原告年龄较大,且在其子牛某建房时给予了帮助,如果仅以现有的证据给付原告款项,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能很好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双方本是一家人,如果法院只是一判了之,无论结果如何,对双方的关系而言,均是雪上加霜,所以法官认为案件应以调解为主。

    经多方打听,法官找到了欲购买本案房屋的案外人刘某,刘某和被告宋某本是亲属,通过法官的解释和请求,其同意做被告宋某的思想工作,并同意在被告给付原告款项的基础上,自愿给付原告1000元。而后,法官又动员原告的其他一些亲属,一起对被告进行亲情上的劝说。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35000元,并当庭履行。原告的孙女作为被告之一也表示,以后仍然会孝顺奶奶。交付完毕后,孙女还特意到原告家中看望了老太太,一桩积攒多年的恩怨终得化解。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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