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工作之余首选休闲放松的方式,但旅游过程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
近日,文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安阳某旅行社收取李某旅游费用,与之签订旅游保险合同,并如约安排李某等700人共同前往某景区一日游。当日,李某在景区不慎摔倒,后身体不适晕倒,在景区等待救援的过程中突发心肌梗塞不幸离世。李某家属认为旅行社没有履行双方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中关于保护人身安全的义务,没有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才最终导致李某死亡,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对李某死亡承担责任。
李某丈夫及其子女作为原告诉至文峰区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四个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内直接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文峰区法院立案庭窗口办案人员认真核对原告身份,并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经审查,该案属于文峰区法院立案管辖范围,原告诉请合情合法。工作人员及时抚慰当事人情绪,在积极引导原告填写立案手续后当场立案。同时与送达组紧密结合,尽快安排送达传票,用高效的办事效率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