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汤阴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涉及为农民工追讨赔偿款的执行案件,农民工当场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2014年6月,郑州某实业公司将一建筑工程转包给了无建筑施工资质的王某,受害人代某受王某雇佣在该建筑工地施工期间不慎摔伤住院,花去巨额医疗费。随后王某诉至汤阴法院。2015年8月,经该院审理,最终判令由郑州某实业公司与雇主王某对代某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因两被告均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受害人代某于今年11月,向汤阴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因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且又正值年终岁尾,该院本着“快立案、快结案”的原则,在受理代某的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立即认真审阅案件卷宗,深入分析案情,查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在权衡了两被执行人的赔偿能力后,法官决定从被执行人郑州某实业公司开始着手执行。通过查询银行存款,高法官得知该公司在郑州的银行存款足以支付申请执行人代某的赔偿款。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官立即将这一信息连同本案的执行计划向领导作了汇报。得到批准后,执行法官于当天驱车奔赴郑州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当天,法官即接到该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表示愿向代某履行赔偿义务。后经法官协商,该公司随即向农民工代某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事后,为避免给已履行赔偿义务的公司造成损失,执行法官又于当天再次驱车奔赴郑州,依法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帐户的冻结。该公司法人得知账户已解冻,对法官办案的高效率惊叹不已,直夸该院是值得信任的靠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