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25日,全市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再动员会议召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出席会议并对活动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中院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及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全市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
王韶方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省法院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不仅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实践,更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市两级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为农民工讨薪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作为当前全市法院的首要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王韶方副院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农民工讨薪等系列维权活动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力亲为;院领导要带头办理涉农维权案件,中院将对全市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涉农维权案件情况进行专项通报。要加大工作投入,各法院活动办要统筹协调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在人财物配备上优先安排考虑,充实和加强一线力量,为活动开展提供全力支持。二是创新方式,扎实开展。要逐案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好案件台账,做到台帐清晰,底数清楚,凡农民工讨薪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均列入活动范围,确保无一遗漏。要强化各项便民措施,建立农民工讨薪等涉农维权诉讼服务体系,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快立,解决好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欠薪事实清楚,而农民工生活又特别困难的典型案件,必要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全市基层法院均要设立不低于1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被拖欠工资时间较长,一时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可以从专项救助资金中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者用于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三留守”人员及“坑农害农”案件受害农民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快速便捷的优势,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所有涉农维权案件,一律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尽量把审理周期压缩到最短。加大执行和刑罚力度,严惩各类涉农犯罪行为。建立案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一些涉案人数众多、影响较大,重大疑难、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或负面舆情的案件,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按要求报告进展及办理情况。三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一盘棋”。基层法院作为办理涉农维权案件的主力军和主战场,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又要积极与中院协调配合,中院活动办要采取切实有效方式,加强对整个辖区法院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调,开展好诉前调解和线索移交工作,做好诉讼衔接,形成共同化解涉农维权问题的工作合力,确保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农民工代表、律师代表、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协助调解,让他们积极参与到讨薪活动中,争取社会各界对涉农维权活动的支持和帮助。要加强信息沟通联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对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情况展开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各基层法院纷纷表示,要按照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定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为农民维权的立场不动摇,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确保涉案农民受侵害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