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安阳县法院:“阶梯式”上门和解成功执结一起涉军案

  发布时间:2015-11-24 15:59:45


    “谢谢法院的执行干警,我们双方以后一定和睦相处,今儿由于下着雪,路不好走,我就不当面致谢了啊!”11月24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到申请人这样一个电话,军属杨某对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和解案件表示由衷地感谢。

    原告杨某儿子系一名现役军人。杨某与被告张某同为安阳县西部同村村民,两家东西为邻。被告张某在翻建北屋时向西侵占杨某宅基地0.65米,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将占用杨某宅基地的建筑拆除。判决生效后,杨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由于该案涉及到土地和房屋,尽管执行干警多方协调做了大量工作,但被执行人张某仍拒绝履行。2015年以来,申请人杨某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埋下不稳定隐患。

    今年秋季,该院开展了“百日攻坚”执行会战活动,考虑到申请人杨某系军属,该院非常重视这起案件的执行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要求干警在确保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妥善尽快执结此案。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俊英亲自分包案件,制定了具体的化解方案。执行干警、执行庭长、执行局长、主管院长、院长等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共同做案件的化解工作。通过轮流“阶梯式”的上门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最终妥协,同意将占用申请人杨某宅基地的建筑拆除,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11月23日,案件顺利执结完毕,因道路积雪严重,申请人杨某专门致电该院执行局表示感谢,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32129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