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推荐工作是省院案例指导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搞好2015年度优秀案例评审推荐工作,安阳中院研究室认真部署、扎实推进优秀案例评审推荐工作。
一是体现评委选聘的广泛性。为了使案例评选更凸显实务与理论相结合,尽力提升评委选聘广泛性,安阳中院聘请安阳中院民刑行一线业务骨干作为实务类评委,聘请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刘振红等法学教授作为理论界评委,同时由中院研究室案例工作人员作为综合评委、三类评委评审权利相同,共同推荐优秀案例。
二是确保案例报送的全面性。针对往年优秀案例初选报送时出现的漏报问题,今年优秀案例的初选报送采用基层院报送加中院研究室推荐的方式,先由九个基层院研究室对本院2015年度的案例进行初选报送中院,随后由中院研究室内对本年度各基层院报送的案例进行筛选,将其中较为优秀者与基层院报送的案例对比,进行查漏补缺。
三是注重评选模式的规范性。为使案例评选推荐做到依据客观、形式规范,中院研究室专门设计制作了《优秀案例评审意见表》,将案例裁判正确性妥当性、裁判要点归纳的准确性、评析说理的充分性等作为评审参考的主要内容,对案例进行全面评审。
经过对初选的42篇案例进行评审,评选推荐其中的15篇作为安阳法院2015年度优秀案例,随后将报送省高院参加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