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安阳中院刑二庭及时组织全庭同志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助推解决“执行难”。
会上,该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今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2015)260号《关于实施<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干警们逐条认真学习以上《解释》和《通知》的原文,并认真进行了讨论,深刻领会了立法本意,吃透上级会议精神,把握《解释》和《通知》出台、制定的背景,对照新、老司法解释及与立法解释的差异,加深对新解释中关于“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内容理解,准确把握拒执犯罪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对此类自诉案件证据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功能,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解决“执行难”。
该庭干警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执犯罪的《解释》和《通知》是当前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题的有力武器, 有很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要认真贯彻和准确适用,对此类案件建好台帐,实行周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类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配合机制,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拒执“老赖”,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