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在中院八楼会议室召开。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中院立案一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伟副庭长传达了全省立案登记制改革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各基层人民法院汇报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各院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以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在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的汇报后,王韶方副院长客观评价了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指出了当前这两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基层法院对立案登记制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立案不设防、机械立案或走回头路,对案件过度审查,使立案登记制流于形式;二是立案材料及接收手续不统一、不规范;三是上下级法院脱节,立案工作缺少动态的数据监控。法院内部立审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四是立案登记制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缺少创新,低水平循环,工作品味不高。五是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停滞不前,硬件不到位、功能不齐备、信息化水平低,离上级法院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王院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一、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二、积极稳妥地把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全市法院一要端正工作态度,理性对待立案登记制,确保改革不走过场,不走极端;二要规范立案登记具体做法,各基层法院要认真贯彻《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并尽快统一立案法律文书样式;三要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立案庭与业务庭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继续落实好“一步立案”、“一次立案”;四要提升工作品味。加强改革创新,创造性地落实立案登记制各项措施;要积极探索远程立案服务、建立微信平台,不断提高立案服务水平。三、认真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各项要求。要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完善功能,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硬件条件具备的法院要立即启动各项功能;需改造升级的法院要尽快拿出建设方案;硬件条件不具备的法院要在软件上下功夫,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规划、有部署、有成效。
会议下发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特定案件立案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