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拘留手续都给我办好了,我知道错了,现在就打电话让家人把钱送过来!”9月23日22时许,被执行人王某在与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续僵持14个小时、看到自己的拘留决定书后,终于“服软”,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6000元赔偿款,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雷某与被告王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雷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987.8元。因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雷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故意躲避,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果。9月23日7时许,该院组织10余名干警对此案进行集中执行,并成功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从当日8时开始,执行干警轮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直至傍晚时分仍毫无履行诚意。为此,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天的决定,被执行人见到拘留决定书立刻慌了神,认识到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调赔偿事宜。至22时许,在其家人的担保下,与申请人雷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申请人雷某赔偿款6000元,案件顺利执结,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