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慎生对首次选任的300名人民陪审员,在安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提请,经分组讨论,于当日下午进行了表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0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全票通过,从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8月28日下午,安阳中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今年4月24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0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级法院之一,是河南省唯一一个试点中级法院。8月1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院、市人大、市司法局及安阳中院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运用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从全市576万常住居民中,在初步筛查的基础上,随机抽选出30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象。8月22日完成了资格审查任务,按照名单顺序依次产生了1000名符合任命条件资格的候选人,建立了信息库。8月24日,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司法局及安阳中院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运用自行研发的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从1000名候选人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出300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人选。
这次人民陪审员选任改革,在选任条件上实现了“一升一降”:即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把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从一般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在选任方式上实行“三个随机”:将过去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改为从符合条件的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符合条件的成年公民成为人民陪审员的几率大大增加,更能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增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信度。在选任范围上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改革注重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下一步该院将组织好300名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运用“3+4”(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或 “3+6”(3名法官和6名人民陪审员组成9人合议庭)的审判模式审理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合议庭评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通过参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