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安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重点传达全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会议精神,对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各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中院起草的《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作解释说明,并听取各基层法院的意见建议。
安阳中院副院长王韶方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行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阵地,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化解,对于有效解决民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王韶方副院长要求,一要抓紧落实,各基层法院会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研究、部署、安排、落实同步进行;二要提高标准,立案、审理、人员配备等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三要大力宣传,让更多的当事人和社会群众了解小额诉讼程序的简便、快捷;四要强化指导,中院民一庭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五要纳入绩效考核,今后对各基层法院落实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六要共同协作,形成合力,尽快实现张立勇院长提出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近期达到占比15%,长期达到25%的目标。
王韶方副院长最后强调,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亲自问,找准影响小额诉讼制度推进的因素,解决好不敢用、不想用、不会用的问题,推动小额诉讼工作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