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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召开行政诉讼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5-15 17:52:38


    5月15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召开行政诉讼法座谈会,就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的若干规定展开研讨。该院邀请了林州市人大法工委、林州市政府法制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研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有金主持会议。

    该院行政庭负责人首先简要介绍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部分内容,而后参加座谈会的同志就行政诉讼法目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行政案件裁判方式、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和期限、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负责人出庭、证据保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探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带来的影响。

    通过座谈,大家加深了对新《行政诉讼法》修订的目的、意义的理解,认清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带来的影响,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安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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