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阎丽杰撰写的论文《我国情况判决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第二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成为全省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中唯一获奖的1篇,为安阳法院争得荣誉。
此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经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第7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列入“2014年度全国法院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立项计划”,经过各地初评、交叉互评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共有45篇报告类调研成果脱颖而出,获得不同等次的奖项。在获奖作品中,有15篇系课题组集体撰写的调研成果,30篇由个人撰写。河南省共有2篇论文获奖,另一篇的作者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