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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公开审理毛某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时间:2014-12-15 11:01:14



    2014年12月5日上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某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公诉机关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毛某波以开发“德鑫花园”高档小区为名,以高额利息和返点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红、王某丽、洪某信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安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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