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安阳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动员会议在安阳中院召开。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出席会议并对活动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中院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专项活动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全市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
会上,王韶方副院长强调,省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不仅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实践,更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市两级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作为当前全市法院的首要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王韶方副院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真正把为农民工讨薪工作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真正做到“三强三最”:
要强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全面排查案件,做到台帐清晰,底数清楚。要扩大案件排查范围,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也纳入排查范围,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相关权益。
要强化便民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好农民工的维权渠道。建立农民工讨薪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街道(乡、镇)诉讼服务站、“一村一法官”的作用,让农民工遇到纠纷时随时随地都能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方便农民工诉讼。建立诉讼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同时,全市基层法院均要于12月10日前设立不少于10万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困难农民工人员的司法救助和个别暂时难以执行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先行垫付。
要强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营造好农民工的维权氛围。一方面加大执行和刑罚力度,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使赖账户在市场准入、申请贷款、招投标、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有钱不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赖账户,依法予以处理。另一方面发挥合力,共同营造为农民工讨薪的浓厚氛围。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一盘棋”。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社会各界对活动的支持和帮助。
各基层法院纷纷表示,要按照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定为农民工依法讨薪的立场不动摇,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确保他们受侵害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