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诉案件移送周期长已成为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切实缩短上诉案件移送周期,安阳中院细化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在每起二审案件立案时,认真审查一审案件结案时间、一审法院审判庭向立案庭移送卷宗时间、原审法院立案庭向中院移送案卷时间、中院二审立案时间四个节点,将缩短案件移送时间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每月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于一审案件承办法官向立案庭移送上诉卷宗超过45日的要求逐级报请主管院领导审批,发现无合法原因严重超期案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经过规范管理,截止10月底,安阳市法院的二审案件及时立案率已从年初的27%上升到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