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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安阳中院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 充分体现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4-11-07 17:29:45


    近日,年约60岁的姜某某来到安阳中院立案大厅,受其儿子姜某委托申请免交案件上诉费。立案工作人员审查了他的申请手续,认为其子姜某因雇员伤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系残疾人、低保户,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法律规定免交诉讼费的条件,当即报请值班庭长和院领导审批,为姜某某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全部审批程序仅用了20分钟。

    这是安阳中院强化诉讼服务、实行便民利民举措的一个具体事例。为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的同时,今年安阳中院又制定了《诉讼费缓减免流程管理工作规程》,对诉讼费缓减免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予以规范。安阳中院还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尽快为其办理减缓免审批手续,能当天办完的当天办完。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可接受预约上门为其办理手续。

    今年以来,安阳中院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71案795953元。

责任编辑:安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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