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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垃圾一人亡 酿成事故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4-09-17 08:40:26


    司机驾驶车辆准备将垃圾卸载推送进冷库时,在车旁帮忙的工友却不慎被挤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后,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张振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时任垃圾站司机的张振波,负责开车将医疗废弃物装载然后送到指定的冷库进行专门的处理。2013年12月初的一天,张振波像往常一样,开着满载医疗废弃物的货车来到垃圾处理场,准备将废弃物卸入主冷库内。当时冷库门口都堆满了废弃物,张振波的车根本无法卸载

    和其他几个工友简单商量后,他们决定将一个铁架子放在货车尾部,借助倒车产生的推力通过铁架子顶着堆积在冷库门口的垃圾使其往里移动,从而腾出空间卸载刚运过来的垃圾。想法很好,而且起初也收到了效果。不料在第四次倒车时,由于铁架子在前几次倒车过程中受挤压已变形,不慎将在车旁帮忙的工友挤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张振波主动打电话报案,配合民警到达警务队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民事赔偿部分调解解决,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家属表示不再追究该公司及被告人张振波的责任。

    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振波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以上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安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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