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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失足”小张重返校园

  发布时间:2014-09-17 08:24:30


    9月12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校学生故意杀人案件。“谢谢法官阿姨对我的帮教与关心,重新到学校后我一定做名好学生!”当日庭审结束后,刚满16周岁的被告人小张向法官鞠躬致谢,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小张系一名高中一年级学生,今年5月21日晚,其因为受到了同班同学的欺负,产生了要杀死同学的念头。次日早读时,用刀刺向欺负自己的同学,造成其同学轻微伤。当日,小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案发后,小张的家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7月30日,小张被取保候审。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靳庆霞通过阅卷了解到,小张在学校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其能够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平日很少说话,本质并不坏,遂决定对小张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调查和帮教。靳庆霞法官先后走访了小张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学生等,对小张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并对小张将来重新入学问题与校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庭审前,靳庆霞还与公诉人以及小张的父母亲进行了交流,为庭审帮教做好了一切准备。为消除小张的紧张情绪,法官采取了“圆桌审判”模式,庭审过程中专门增加了帮教程序,公诉人、小张父母亲、法官依次对小张进行开导和教育,小张深受触动,多次留下懊悔的泪水。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靳庆霞表示,小张因一时冲动而失足,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为小张铺筑好回归之路,帮助其走出阴影,重返校园。

责任编辑:安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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