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为我讨回货款,我一直担心异地起诉将对我不利,没想到安阳的法官办案这么公正这么迅速,太谢谢你们了!”8月4日一大早,两名当事人从1400多公里外的吉林省四平市赶到安阳中院立案大厅,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并将一面书写着“司法为民 堪称楷模”的锦旗赠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原来,家住吉林省四平市的当事人朱某与安阳本地的鑫鑫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0万元的水泥桩合同。朱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付水泥桩的义务,但鑫鑫公司却迟迟未支付相应的价款。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朱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13年11月向安阳市北关区法院提起诉讼。朱某心中一直存有顾虑,在安阳起诉,法院会不会偏袒本地企业而做出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北关区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安阳中院。案件受理后,安阳中院承办法官随即详细阅读卷宗、深入了解案情。考虑到朱某是异地诉讼,为减轻其诉累,主动电话联系朱某,并告知其要准备的庭审资料及相关手续。承办法官的热心服务让朱某悬着的心慢慢放下来。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依据做出了公正判决。此时,朱某悬着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
于是出现了心怀感激的朱某冒着炎炎烈日不远千里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