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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矛盾不冷静 连杀三人悔晚矣

  发布时间:2014-07-30 20:18:59


    近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夫妻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因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矛盾,连杀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和被害人李某甲登记结婚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李某甲离家回其父李某某家中居住。杨某某及其亲属数次去李某某家中劝说未果。后李某甲向杨某某提出离婚,杨某某不同意离婚并对李家人心生怨恨。杨某某为报复李某甲而购买匕首一把。杨某某到李某某家中欲劝李某甲回家时,与被害人李某某、李某甲之姐李某乙发生口角,遂拿出事先准备的匕首,欲强行进入李某某家中,但被李某某阻拦,杨某某即持匕首朝李某某、李某乙及怀有身孕的李某甲三人胸腹部、背部猛捅,李某甲从院门口向胡同口逃离时,杨某某紧追其后,并用刀捅刺李某甲背部,当李某甲在胡同口倒地后,杨某某仍用匕首捅刺其背部,直至邻居上前阻拦后,才逃离现场。李某某、李某甲、李某乙因多脏器破裂死亡。当日夜,杨某某用其电话向110报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因婚姻纠纷不能冷静处理,持刀故意杀人,致三人死亡,其中一人为其怀有身孕的妻子,而且在其妻李某甲逃离过程中仍追赶并捅刺其背部,在李某甲倒地后又持刀继续捅刺其背部,致其被刺破心脏、肺、脾死亡,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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