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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卡”眼开一时贪念  盗取他人信用卡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5 15:19:10


    常言道:“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纵然如此,面对金钱,也要经得住诱惑,只想着不劳而获,最终只会铸成大错。7月2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刷他人信用卡的案件,被告人袁某盗刷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6月25日下午,被告人袁某在某银行取款时发现有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里一张银行卡,因一时贪念其从卡里取出6 100元现金,后将该卡退出一同拿走。后来公安机关对其口头传唤时,其主动到公安说明情况并退赃。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袁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返还被害人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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