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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依法受理河南豫北纱厂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4-06-11 11:39:02


    2014年6月5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河南豫北棉纺织厂、河南豫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棉花良种轧花厂(以下简称豫北纱厂)破产清算案件。

    2014年5月23日,河南豫北棉纺织厂、河南豫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棉花良种轧花厂,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审查三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安阳中院于2014年6月5日依法裁定受理。

    豫北纱厂破产清算案是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安阳市最大一家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及职工近万人,资产近亿元。安阳中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经验丰富法官组成合议庭,目前合议庭已经进驻企业,核查企业资产、人员情况,拟于债权人申报债权完毕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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