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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无人赡养 四子女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06-05 10:30:03


    今年已82岁高龄任大娘,于2014年年初,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至法院,希望他们按月支付赡养费、并轮流对其伺候护理。2014年5月25日,文峰区法院一审审结了这件赡养纠纷案件,文峰区法院支持了任大娘的诉讼请求,判决其四子女每人每月向任大娘支付300元赡养费、并按月轮流对任大娘伺候护理。

    对于82岁的任大娘来说,她的晚年生活并不幸福。他的老伴于2009年因病去世,可膝下有四个孩子的她目前还是独自生活。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对她的基本生活不管不问。任大娘内心的孤寂远比生活的孤单显得更加严重。

    任大娘的四个子女在庭审中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其中张大(长女)认为,其与母亲在其父亲去世后就断亲了,张大去看任大娘一次就被打一次,每次都受伤,亲情纽带彻底断裂,对于轮流伺候母亲,其没法去,因为每次去都会被打,如果去了不再挨打,在被告有能力的情况下,被告张大同意轮流伺候护理。其他三子女同意轮流伺候母亲任大娘并每人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用。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原告任大娘年事已高,主张四被告对其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其赡养费300元,并轮流伺候护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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