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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为民“篱笆墙”  撑起司法“保护伞”

安阳法院保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成立

  发布时间:2014-06-03 18:27:59



巡回法庭揭牌仪式现场一角


揭牌

    5月30日下午,安阳法院保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安阳县老龄委挂牌成立,这是安阳法院成立的首家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专门机构。安阳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张致孝,安阳县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张奎堂一同为巡回法庭揭牌并做发言讲话,安阳中院宣教处处长王霞,民一庭副庭长刘晖,安阳县妇联副主席王文娟,妇联维权部部长雷玉芳,老龄办副主任科员王海龙、科员程慧波,安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燕等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在仪式开始之前的座谈会上,安阳中院张致孝庭长简要介绍了全市法院“三留守”活动的开展情况,安阳县法院李海燕副院长汇报了该院三留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安阳县法院保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巡回法庭”的工作职责。县老龄委张奎堂副主任、县妇联王文娟副主席对市县法院长期以来对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高度重视及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极高赞赏,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好、配合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安阳中院宣教处处长王霞在发言时强调,法院维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老龄委妇联等机关的具体指导,并指出各机关在做好维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通过扩大宣传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安阳县法院副院长李海燕在表态发言中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阳县法院一定会抓住这一历史契机,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将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集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打造安阳县经济升级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安阳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张致孝就下一步巡回法庭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原定方案“三留守”活动到5月底结束,但保护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没有终点,安阳法院决定将该项活动进行“无期限”延长,今天的挂牌仪式,就是对这项活动的一个很好推动。下一步,安阳法院将对前期活动进行梳理总结,对案件办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研究制定并适时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意见,通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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