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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搜索寻人启事 冒充绑匪实施敲诈

  发布时间:2014-05-21 15:35:01


    从网上搜索寻人启事,然后竟冒充绑匪通过发短信进行威胁敲诈,虽未得逞仍受到了法律的惩罚。5月2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张庆(化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中年男子张庆系平顶山人,无正当职业,其曾于1999年8月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8月11日晚上,其因无聊在家上网,由于生活拮据,便想到了通过网络来弄点钱儿花花。他从网上搜索寻人启事,看谁家丢了孩子,准备向发布寻人启事者进行敲诈。当看到安阳县李某发布的寻找其儿子的寻人启事后,便冒充绑匪给上面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称李某儿子在其手上,需拿钱20000元,限期2天,不拿钱或报警即“杀”的短信,并提供了一银行账号。后被害人李某向该手机号打电话,因关机,遂未汇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张庆未得逞。同年9月底,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财物20000元,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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