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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文峰区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经济纠纷

  发布时间:2014-05-13 11:53:09


    5月6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辖区企业与外地供货商之间的经济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外地商户刘某2012年与我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供货协议,并依约向该建筑公司提供了总价值30余万元的建筑材料,双方约定,该工程项目完工并经过验收投入使用后结清全部材料款。2013年9月份该工程完工后,由于工程发包方未按时向该建筑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原告刘某的5万余元货款至今未得到清偿,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后,为避免判决给辖区企业日后的经营发展带来不良影响,该案件主审法官李雪耐心的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因双方分歧较大,被告方以资金链紧张为由坚持要等到发包方结清工程款后再支付剩余的货款,原告方坚持要求法院判决并立即转执行。调解一再陷入僵持状态。看到原告不配合的态度,李法官严肃的告诉原告:“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所有裁判文书自2014年1月1日起都必须上网,如果你方不肯让步,达不成调解协议,判决后文书上网可能会引起其他供货商起诉的连锁反应,迟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必将造成不良影响,希望你们慎重考虑。”李雪法官又与原告代理人进行了交流,通过原告代理人做工作使在违约金方面做出了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建筑公司于5月6日当天支付货款2万元,剩余款项于6月底前结清,如果当日被告未支付约定的货款,原告可依调解协议内容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案件调解成功,李雪又跟随原告一起回到该建筑公司所在地,见证了被告向原告网银转账支付货款的过程。

    短短的几分钟后,李雪就收到了原告打过来的电话:“李法官,货款收到了,谢谢你”。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握着李雪的手:“李法官,辛苦你们了,你们为我们的良性发展考虑了好多,还亲自来监督我们汇款,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真的出乎我的意料,谢谢你们!”

    延伸审判职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民一庭秉着“为大局服务,促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在审判实践中坚持能动司法,灵活办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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