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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患双方权利 促进医患双方和谐相处

——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履行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28 09:13:36



    安阳中院民二庭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不仅加大调解力度,同时注重督查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们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4月24日,成功调解并履行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的权利,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当日承办法官将调解款送到了当事人家中,当事人手拿调解款欣慰的对承办法官苗飞说道。“这件事总算了了,俺能该干啥就干啥了,谢谢法官为俺的案子操这么多的心”。

    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李某在某医院在阑尾炎手术,手术后症状加重又做了二次手术,经鉴定医院在对李某实施手术时存在不当,李某在多次找到某医院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将医院起诉至法院。

    中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承办人苗飞数次到医院和李某家中走访,了解到李某在建筑工地打工,其妻子没有工作,李父脑血栓病发只能坐轮椅,两个孩子年幼需人照料,该纠纷已持续了两年未解决,同时经审查案件材料,医院虽在此次医疗事故中存在过错但医生也不是故意,经多次做工作,降低了李某的不合理心理预期,医院也认识到在该次医疗行为中存在不当,同意积极给予李某一定的赔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

    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放松,而是积极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主动把调解款送到了当事人家中,受到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的一致好评,取得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G    

文章出处:安中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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