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滑县法院副院长张永健带领执行局干警来到当事人李红亮家中,进行慰问走访,并为他们送去爱心捐款2000元。
2006年4月10日,李红亮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张思保驾驶的四轮拖拉机相撞,造成十级伤残。事故经责任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滑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思保赔偿李红亮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9636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思保下落不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能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目前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情况后,滑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倡议全体干警主动为其捐款。
张院长嘱咐李红亮及爱人要对未来充满信心,鼓起生活的勇气,法院下一步会充分利用联动查询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力度,并会尽全力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