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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夜闯邻家 触犯刑律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22 10:28:40


    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好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仅使大家都有个好心情,还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而家住文峰区的张某只因小小邻里纠纷,就纠集他人夜闯邻家施暴,打伤三被害人,终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4年4月11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入侵住宅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3年某日晚,被告人张某酒后想起其家与邻居周甲家的矛盾后突生怨气,便纠集父、弟来帮其“报仇”,后张某翻墙进入周甲家中将院门打开,伙同张某一同前来的其父亲张乙、其弟张甲(以上二人均已被判刑)一起闯入被害人周甲家中,后与周甲、周乙、周丙发生争执继而引起打架,将被害人周甲、周乙、周丙打伤。经鉴定,三被害人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与三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三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 000元,取得三被害人谅解。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未经被害人允许,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并致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张某于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其归案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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