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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四项便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4-04-15 14:42:50


    为了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文峰区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亲民、便民、惠民、利民观念,实施四项举措,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一切为了人民,打造安民环境。该院以安民心、顺民意,促进社会和谐为基本出发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施“严、关、教、调、快、抓”六字方针,打造安民环境。惩治犯罪分子,突出“严”字,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高审判质量,把好“关”字,重点把好“立案关、阅卷关、证据关、责任关、权利关、素质关”6个关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教”字,构建公正客观、符合实际的科学教育及裁判体系,公正裁判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民事案件,注重“调”字,以调解结案快速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办案效率,体现“快”字,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参与综合治理,讲究一个“抓”字,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可能诱发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心里装着人民,拓宽便民渠道。建立便民立案机制,为办事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起诉、立案、导诉、咨询一条龙服务,确保一般案件即时审查,复杂案件当日审查。建立便民导诉机制,发挥便民导诉台作用,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制订导诉措施,公布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醒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让当事人更为便利地参与诉讼活动。坚持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来信必复,及时协调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通过“假日法庭”、“田间法庭”和“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对涉及老弱病残当事人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行疑难信访案件“会诊”制度。对来信、来访及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院长主持,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一起进行逐项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跟踪办理情况,并结合案件实际,倡导人文关怀,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服务贴近人民,落实为民措施。该院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入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为民措施。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措施,建立醒目标示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规定凡是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司法救助案件实行三统、四优、五到位。即统一立案,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优先受理,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实施救助,优先执行;领导关注到位,审理程序到位,个案监督到位,强制执行措施到位,执行后财物交付到位。

    四是工作依靠人民,彰显亲民作风。该院加大工作力度,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整治个别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存在的冷、硬、横、推问题。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质量要求,对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大力强化监督,对服务态度、司法廉洁、工作效率等方面严格约束;在纪律作风建设上,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制度建设上,强化制度意识,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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