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家住项城的付某某将一面绣有“公正审判 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手中,以表达对审判人员的感谢之情。
付某某2013年承包了林州市某工程,发包方单位、承建单位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下欠46万元一直未支付。其无数次奔走讨要多年却无功而返,无奈起诉至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驳回了付向阳的诉讼请求,其在二审补充提交了新的证据。承办法官崔素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查阅卷宗材料,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庭、质证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最终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改判支持了付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两个公司支付付某某46万元工程款及利息。付某某说:“好几年的愁事终于化解了,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安心舒适年,感谢中院民三庭法官为老百姓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