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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翁”借款不还 强“婿”依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8-11-26 16:06:1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本是普通百姓都知道的常识,可社会上就有这样一部分人,置法律与人情于不顾,撞了南墙才知回头。11月23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执结这样一起案例,将被执行人王某欠之前老岳父的借款20万元强制执行到位。

    2015年家住安阳南郊的王某,以做生意需要周转和买房付首付为由,向其岳父郭某借款15万元,并口头约定一年后归还。2017年王某与郭某女儿离婚后,郭某多次催要借款,王某拒不还款。无奈郭某将王某起诉至龙安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书,约定分批分期还款。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被告王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王某仍长期躲避,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通过技术手段,在查实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信息后,11月22日将王某拘传至法院。鉴于王某有能力执行而长期躲避执行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这时,原本心存侥幸的王某才开始慌乱起来,央求说:“我现在拿钱,不拘留我行不?”紧接着,王某连忙给家人打电话悉数将执行款打入法院的指定账户,此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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