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8月7日上午,县消防大队何参谋应邀到内黄县法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院党组成员、法警队长赵军陪同检查。
消防大队何参谋一行逐层查看了审判法庭、会议室等场所,认真检查了各楼层的消防水栓、灭火器、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灯配备,并对各办公室用电线路、电器安全和职工食堂相关设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档案室、财务室、车库、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后,消防大队何参谋一行对该院消防设施的维护、更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内黄县法院将根据消防大队提出的建议,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法院财产和干警人身安全,为审判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