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俺老头子可以安息了,俺代表全家谢谢法院和执行法官!”12月14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当申请人吕女士从执行干警手中领取88.2万元补偿款现金支票后,对执行干警的行为和法院的执行工作啧啧称赞。
2011年4月份,袁某(已故)骑车去安阳某煤矿上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同年10月份,袁某在家中维持治疗无效死亡。经安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煤矿在十日内支付袁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50余万元,并按月支付家属抚恤金。因煤矿未履行裁决义务,2016年1月份,袁某妻子吕女士及其子女一行7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干警黄兰照及时向被执行人煤矿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煤矿上的相关负责人声称,煤矿已经停业好几年,根本没有财产来偿还该笔补偿款。因案件涉及民生,该院一方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另一方面从煤矿外围积极搜寻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查询被执行人煤矿在银行的存款情况时,发现该煤矿的账户已全部注销,干警黄兰照决定从以前的银行交易记录中寻找执行线索,并对部分曾给煤矿做过交易的企业进行摸排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另一家企业名下,发现被执行人煤矿隐匿的一笔100余万的账目,并成功将该款项冻结。12月6日,该院将执行款划拨至了法院账户。由于案件标的较大,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该院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向申请人进行了兑付。至此,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妥善执结,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