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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审结一起侵权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7-27 16:20:00



    近日,文峰区法院审结了原告齐某诉被告苏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这仅仅是该院一年审结几百起案件中的普通一件,但就在承办法官王飞向原告作出判决后,原告妻子及其代理人激动地向法官送来了一面写着“竭诚服务、为民着想”的锦旗。

    原告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齐某申请对其伤残程度进行司法鉴定,而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报告认定齐某多处肋骨骨折及其他伤害构成十级伤残,但齐某认为该鉴定报告未对因交通事故致其尿潴留进行伤残评定,而对鉴定报告意见较大。承办法官在审核原告提交的病历等相关资料后,考虑到齐某至今卧床不起,齐某妻子年龄较大,还要在家照顾老伴儿,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次携带齐某病历到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进行沟通,鉴定机构认识到该鉴定报告确有欠缺遗漏之处,对齐某伤情进行了补充鉴定,认定其因交通事故致尿潴留,构成八级伤残。当齐某妻子拿到该补充鉴定意见后,泪流满面,承办法官在与其进行悉心交谈时,得知齐某家庭生活困难,尚需继续治疗,在开庭后当天,组织双方调解无果、被告亦要求作出判决的情况下,合议庭合议后,承办法官晚上加班撰写判决书,次日便向原告进行了送达。

    原告及其家人对法官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作风称赞不绝,而这也是文峰区法院法官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的缩影。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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